三级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包括()
A.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B.药学、临床医学、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C.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D.药学及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E.药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方面具有向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C、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解析: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