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自己承担
C.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自己承担
C.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题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
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
C.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农户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
第2题
A.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受偿
B.丙的质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
D.丙的质权无效,不能主张对该车的优先受偿权
第3题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 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钱同意。但丙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该行贷款审批会通过。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赵某难以补齐,就请求丁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找到赵某,希望赵某看在6年前帮助过赵的情面上,借2万元作为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托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第4题
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5题
A.甲听取了乙的建议,从丙处购买了一台印刷机
B.甲按照乙的要求,购买了某厂的E型机器设备提供给乙使用,乙每月支付给甲一千元的使用费,使用期满后乙将该机器买下
C.村民甲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见村里没有播种机,便向姐姐借钱,买回一台播种机,在农忙时出租给本村村民使用
D.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乙又将房子转租给丁
第6题
A.甲听取了乙的建议,从丙处购买了一台印刷机
B.甲按照乙的要求,购买了某厂的E型机器设备提供给乙使用,乙每月支付甲1 000元的使用费,使用期满后乙将该机器买下
C.村民甲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见村里没有播种机,便向姐姐借钱,买回一台播种机,在农忙时出租给本村村民使用
D.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乙又将房子转租给丁
第7题
A.甲系地税局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款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某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送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照顾。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局长,1998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资料。在主要资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材料,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4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向赵某提出自己6年前帮助过他,希望赵某给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第8题
A.如果甲和乙均同意将房屋转让,即使丙表示反对,甲和乙也有权转让
B.甲提出将该房屋分割,尽管乙和丙均表示反对,甲仍有权对房屋进行分割
C.甲和乙要求将该房屋精装修,但丙对精装修表示反对。甲和乙仍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此时丙有权拒绝承担装修费用
D.丙将在该房产上的份额出质给某银行,后来银行行使质权,决定将该份额拍卖,此时甲和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9题
甲(男,1988年3月5日生)平时游手好闲,贪图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零花钱而费尽心机。2005年7月3日,甲让乙(男,1989年8月4日生)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乙问:为什么要撒谎?甲吼道:“这不用你管!”乙虽不乐意但还是打了电话。甲于当日半夜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处剁下,第二天清晨,甲让丙 (男,1988年6月9日生)将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自家门前。中午,丙按甲的旨意给甲的父亲丁打电话:“你的儿子已被我们绑架了,限你在三天拿20万元来赎人,否则要你儿子的命”。丁立即报案,后公安机关将甲、乙,丙抓获。甲在被羁押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事实:甲于2004年2月15日,在马某家盗窃了3 000元现金,为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乙在预审讯问期间,主动交代了自己于2005年4月15日参与一起绑架案的经过,并分得赎金2 000元。丙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韩某的抢劫行为,并带侦查人员在韩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归案,后韩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5年。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甲、乙、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2)本案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如有,构成何罪?
(3)哪些人具有法定的量刑情节?
第10题
A.及时性
B.可理解性
C.相关性
D.实质重于形式
第11题
A.将餐厅出售给丁
B.征得乙、丙的同意后,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D.将餐厅抵押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