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伊朗
B.以色列
C.巴基斯坦
D.印度
第2题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
(2)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第7题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推进家居、汽车、无人机、安防等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
第10题
A.智能装备
B.智能工厂
C.智能服务
D.“工业软件与大数据”与“工业互联网”定义为
E.以上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