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在厂房、库房、商场中未设置员工宿舍
B.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C.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D.甲、乙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C、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解析: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 综合判定要素: 7.1.1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
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7.1.2 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 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7.1.3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 GA 703 的规定。 7.2.3 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