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修规》第3.12.4条,在路堤地段道口的道路两侧应设置4根(困难情况下不少于2根)护桩,在路堑地段应设置护栏()”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在路堤地段道口的道路两侧应设置()(困难情况下不少于2根)护桩。《修规》第3.1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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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修规》第3.12.4条,人行过道线路两侧设置路障,路障设在距钢轨轨头外侧2.5~3m处,按0.8~1.0m间隔布设;路障桩高出地面0.85m,根部埋深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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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D-F-001 3 1 3在路堤地段道口的道路两侧应设置5根(困难情况下不少于2根)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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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道口铺面范围内允许存在普通钢轨接头。《修规》第3.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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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修规》第2.3.9条,临时补修主要内容包括,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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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铺面宽度应与道路路面宽度相同。《修规》第3.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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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修规》第3.9.17条,平面曲线和竖曲线地段应该设置调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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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大修地段与非大修地段的连接顺坡,可不设在大修地段以外。《修规》第3.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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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道口护轨轮缘槽宽度,曲线内股应为70~100mm;轮缘槽深度应为45~60mm。《修规》第3.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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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修规》第3.12.8条,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应能对道路上车辆、行人及道口作业人员日常作业进行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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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曲线地段应根据钢轨状况合理安排润滑,易锈蚀地段宜采用耐锈蚀钢轨或在钢轨上涂抹防锈剂。《修规》第3.6.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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